icon

                              

                             

关于湖南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考函〔2021〕16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资格

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房地产

估价师

1113

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14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 在新实施办法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相关规定,按照报名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觉诚信报名。

四、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及材料要求。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参考人员均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具体人工核查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时间及要求。成绩公布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网址:http://www.hunanpea.com)按照合格标准(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公布资格核查人员名单。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详见附件)由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在资格核查过程中将逐个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成绩,一律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的,逾期将不予受理。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经核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2110309:00—11417:00。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此次房地产估价师是首次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数码电子证件照。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114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复核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复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报名表》、准考证、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出现错误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进行申请更换),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订单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照片、报考级别、科目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报考订单一旦确认后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二)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应试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ea.com)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复核。

六、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个科目,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二)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原考试科目

新考试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五)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八、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21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1189:00 1112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 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每科6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元),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每科69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元)。

(四)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已由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行业部门组织进行,联系电话: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0731-85468567、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0731-82214612、考务实施0731-8468838385063789

(五)疫情防控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精神,所有应试人员必须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有部分涉疫情况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在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控告知书”。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

附件:考后人工核查提交材料要求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1028




附件

考后人工核查提交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进行考后人工核查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除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可以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学信网账号、密码并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资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等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资料核对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特别是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凡考生提交虚假资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资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对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